1月23日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依法对拒不履行 生效法律文书 确定义务的 被执行人朱某 作出拘留15日的决定。
然而在被送往拘留所的路上, 朱某开始咳嗽了…… 嗯? 新型肺炎? 各位网友稍安勿躁, 且听小编道来! 朱某是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涉案标的约200万元。申请执行人王某曾向承办法官反映朱某有财产但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给付义务,承办法官利用电话、短信等方式多次联系朱某后终于联系上,但其称在云南芒市打工暂时回不了重庆,遂约定双方在除夕前一天到法院处理该案执行事宜。 当天上午,朱某仍未向申请人履行给付义务且拒绝向法院申报个人财产状况,重庆五中院遂依法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咳咳咳……”在送往拘留所的途中,警惕的执行干警听见朱某咳嗽了,立即询问其是否到过武汉,是否接触过武汉出来的人。得到肯定答复后,遂将其带往重庆市指定医院——九龙坡区人民医院发热门诊进行相关检测。
嗯,细心的干警还给他戴上了自己戴的同款口罩! 经过严谨的检测程序和紧张的等待,结果出来了: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不需要在医院隔离。
还好还好,暂时没有发现他携带有新型冠状病毒! 不过刚好,鉴于医生建议在进行抗炎治疗的同时隔离观察,而拘留所很利于隔离观察! 于是朱某依然被送进了拘留所,除非他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他将在拘留所里过春节。 当然,如果在这期间他出现发热等相关症状,重庆五中院的干警还会带他去定点医院发热门诊随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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