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

时间: 2020-01-27 来源: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9722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强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1号),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星期日),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

二、全市大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推迟开学,具体时间由市教委另行通知。

三、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安排补休,未休假期的工资报酬应按照有关政策保障落实。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月27日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强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1号),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星期日),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

二、全市大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推迟开学,具体时间由市教委另行通知。

三、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安排补休,未休假期的工资报酬应按照有关政策保障落实。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月27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