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朱颂扬)记者昨日从市高法院了解到,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市委、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安排,市高法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三级法院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工作来抓,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中央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市委和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安排落实落细。 全市三级法院“一把手”要亲自部署督促落实 《通知》要求全市法院要牢记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中央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市委和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安排落实落细;要进一步认清当前疫情形势和防控紧迫性,法院领导班子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把手”亲自部署、亲自督促落实,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由专人对口联系和督查检查的工作格局,切实把疫情防控责任层层落实到人、到位;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对社会、对群众、对干警高度负责,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抓好疫情排查 加强人员管控 《通知》指出要抓好疫情状况排查,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引导重点人员及时主动到有关部门登记,并协助安排其进行必要的医学观察和处理,从重点疫情地区返渝人员特别是发现患有发热、咳嗽、感冒等症状的人员,应当自觉居家隔离观察或主动就医,并第一时间报告情况。 同时,对进入法院机关、人民法庭的干警、当事人及其他人员,一律做好体温检测、卫生提示等工作,未经安全检测和必要防护的人员,不得进入办公、审判等场所。 此外,要加强审判办公场所和卫生间、过道、电梯等重点部位,以及车辆等重点装备设施的消毒管理,公共场所严格落实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要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和市场秩序、暴力伤医、故意传播病毒等犯罪,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提前研判疫情相关民商事案件审判及执行工作,依法加大工作力度,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接受治疗、居家隔离或因交通管制无法参加庭审者,可向法院申请延期 《通知》指出,春节后上班期间当事人遇有矛盾纠纷需要解决的,引导其首选“重庆法院纠纷易解”平台在线申请调解方式解决纠纷,通过依托于“重庆法院公众服务网”“重庆易法院”APP的“易诉”平台,或者依托于微信平台的“重庆移动微法院”申请网上立案、在线办理诉讼事务。 同时,已安排在假期延长期间开庭、听证以及其他接待当事人事项的,作相应调整并提前通知相关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安排在2月3日上班后的庭审、接待,如当事人、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接受治疗,或者按照规定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观察以及因交通管制等原因无法参加的,可引导其按相关法律规定向法院申请延期。执行案件实施财产查控措施应当在“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进行,原则上不安排前往重点疫情地区执行、调查,并应做好当事人说明工作。 严格执行值班值勤及情况报告纪律 《通知》要求,要严格落实我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制定本院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加强值班应急力量和在岗工作力量,确保有效应对各种突发情况,优先采取办公系统、电话、邮件等途径部署安排工作,尽可能减少人员聚集,避免疫情扩散;要发挥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作用,积极配合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及相关单位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等工作,确保疫情防控要求落到实处。 《通知》指出,要认真执行政务值班各项工作纪律和要求,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报备工作,重大情况第一时间报告重庆高院、抄报相关中级法院,对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不力,或者谎报、瞒报、漏报重大疫情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