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嫌疑人杨某见口罩紧俏,有利可图,于1月28日以每个0.35元的价格从外省购入大量“三无”(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厂家,无生产许可)一次性防护口罩到重庆,后以每个0.8元的价格分别销售给犯罪嫌疑人江某、罗某中、李某(另案处理)等人用于销售。1月28日下午,经群众举报,沙坪坝区公安分局破获该案并扣押涉案口罩18万个。经相关产品检测研究院检验,涉案口罩不符合国家关于过滤效率等标准,系不合格产品。 案发后,沙坪坝区检察院高度重视,检察长靠前指挥,抽调精干力量,依法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取证。 目前,公安机关对杨某等人销售伪劣口罩的犯罪事实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