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谭剑 实习生 杨千帆) 为了更加科学规范地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市市场监管局结合重庆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牵头组织编制了24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地方标准。在今(5)日召开的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陈忠于就24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地方标准(以下简称“疫情防控地方标准”)有关情况作了介绍。 据陈忠于介绍,按照《标准化法》《重庆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卫生健康委迅速成立专项工作组,进行合署办公。市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标准技术的支撑作用,将收集到的400余项、30万字国内外防疫标准、技术文献和政策文件作为标准制定的依据,迅速组织20余名标准化专家,与市经济信息委、市教委、市商务委、市疾控中心、重庆机电集团等单位和企业的100余名防疫专家开展起草工作,在充分吸纳各部门、各单位、各地区疫情防控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用最短时间编制完成24项疫情防控地方标准。 “24项疫情防控地方标准对更加统一规范、科学精准地开展疫情防控,帮助企业复工复产、保障民生重点领域秩序稳定,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具有积极的意义。”陈忠于表示。 据了解,确定24项疫情防控地方标准主要解决三个领域的疫情防控问题。第一个领域是重点人群,包括医务人员、老年人、儿童、孕产妇及新生儿、防控人员,共制定了5项地方标准;第二个领域是重点场所,包括购物场所、住宿场所、餐饮服务业、游泳场所、美容美发与沐浴场所、娱乐与文化场所、客运场站及交通运输工具、农贸市场、公共厕所、物业小区、商务写字楼,共制定了11项地方标准;第三个领域是重点单位,包括医疗机构、生产型企业、学校及托幼机构、监狱场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共制定了8项地方标准。 陈忠于介绍,24项疫情防控地方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术语定义、通用要求、防护用品、清洁消毒、室内通风、垃圾处理、人员防护、运行管理、信息管理、应急管控等相关技术要求。所有标准的重点是:在温度方面,规定人员体温超过37.3℃,必须及时按规定去医院就医。在口罩佩戴方面,要求外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明确了儿童口罩的选择和正确佩戴方法。在环境方面,提出每日消毒1—3次,针对电梯按钮、门把手等频繁接触部位规定应增加消毒频次。在垃圾处理方面,规定了所有垃圾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 随着疫情的逐步好转,外出人员逐步增多,标准中规定了铁路、道路客运、水路客运、民航、城市公共汽车、城市轨道交通和出租汽车等七大类交通运输工具的疫情防控,给市民提供安全、畅通的出行环境。 现阶段,我市企业正逐步恢复复工复产,标准中对体温计、口罩、消毒剂等复工复产前物资准备,对会议、就餐、宿舍、物流等生产营运管理进行了详细规定。如在餐饮服务业标准中,规定餐饮服务单位应对所有进入餐饮服务场所的用餐人员进行体温监测,不出现近距离排队密集情况,除就餐外,全程应佩戴口罩;如有用餐人员体温≥37.3℃,或干咳、乏力等症状,可不提供接待服务,并劝离现场并提醒其及时到医院就诊;应留存用餐人员联系方式并对就餐时间等情况记录在案,以备追溯。 目前,疫情防控地方标准可供广大市民在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官网、重庆市地方标准信息公开平台免费下载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