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区医调委 成功调处一起医疗纠纷

时间: 2020-03-20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225

疫情期间,大足区医调委成功调处一起因手术引发的“植物人”医疗纠纷。

患者唐某于2019年1月7日因头痛在大足区某某医院神经外科就诊,1月13日进行手术,后呈植物人状态。患者家属认为医院手术存在过错,与医院发生纠纷。由于医患双方诉求悬殊太大,之后7个多月的时间,大足区医调委召集双方座谈20余次,电话沟通60余次以上,给医患双方反复宣讲医疗法律法规和现有政策,始终不见任何效果。

春节前新冠肺炎疫情发生,患者家属决定将唐某转往市级医院继续治疗,前提是医院必须借支。调解员见时机成熟,一方面给医院做工作解决借支问题,派车将患者送往主城区;另一方面给患者家属做工作,进一步协商赔偿问题。为确保下一步对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在疫情防控期间,调解员还多次与大足区人民法院衔接。

2月18日,医患双方最终达成共识:由医院赔偿患者18万元,医院自行垫付患者从2019年1月至2020年1月23日止的所有医疗费用。大足区人民法院下达司法确认裁定书第3日,医院将赔偿款打入患者方提供的账户。历时一年多的医疗纠纷落下帷幕。

通讯员 刘线平 欧阳新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大足区医调委 成功调处一起医疗纠纷

疫情期间,大足区医调委成功调处一起因手术引发的“植物人”医疗纠纷。

患者唐某于2019年1月7日因头痛在大足区某某医院神经外科就诊,1月13日进行手术,后呈植物人状态。患者家属认为医院手术存在过错,与医院发生纠纷。由于医患双方诉求悬殊太大,之后7个多月的时间,大足区医调委召集双方座谈20余次,电话沟通60余次以上,给医患双方反复宣讲医疗法律法规和现有政策,始终不见任何效果。

春节前新冠肺炎疫情发生,患者家属决定将唐某转往市级医院继续治疗,前提是医院必须借支。调解员见时机成熟,一方面给医院做工作解决借支问题,派车将患者送往主城区;另一方面给患者家属做工作,进一步协商赔偿问题。为确保下一步对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在疫情防控期间,调解员还多次与大足区人民法院衔接。

2月18日,医患双方最终达成共识:由医院赔偿患者18万元,医院自行垫付患者从2019年1月至2020年1月23日止的所有医疗费用。大足区人民法院下达司法确认裁定书第3日,医院将赔偿款打入患者方提供的账户。历时一年多的医疗纠纷落下帷幕。

通讯员 刘线平 欧阳新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