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大足区医调委成功调处一起因手术引发的“植物人”医疗纠纷。 患者唐某于2019年1月7日因头痛在大足区某某医院神经外科就诊,1月13日进行手术,后呈植物人状态。患者家属认为医院手术存在过错,与医院发生纠纷。由于医患双方诉求悬殊太大,之后7个多月的时间,大足区医调委召集双方座谈20余次,电话沟通60余次以上,给医患双方反复宣讲医疗法律法规和现有政策,始终不见任何效果。 春节前新冠肺炎疫情发生,患者家属决定将唐某转往市级医院继续治疗,前提是医院必须借支。调解员见时机成熟,一方面给医院做工作解决借支问题,派车将患者送往主城区;另一方面给患者家属做工作,进一步协商赔偿问题。为确保下一步对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在疫情防控期间,调解员还多次与大足区人民法院衔接。 2月18日,医患双方最终达成共识:由医院赔偿患者18万元,医院自行垫付患者从2019年1月至2020年1月23日止的所有医疗费用。大足区人民法院下达司法确认裁定书第3日,医院将赔偿款打入患者方提供的账户。历时一年多的医疗纠纷落下帷幕。 通讯员 刘线平 欧阳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