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重庆日报消息 4月9日,市教委印发了《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暨2020年春期开学准备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目前,我市已组织10个督查组对全市各区县和各级各类学校,就疫情防控、开学准备、安全管理等方面开展督导检查。 《通知》公布了各督查组检查的重点,例如,各地和各级各类学校是否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制,是否坚持落实零报告及日报告制度,做到早预判、早布控、早落实;是否建立全校师生疫情健康档案,动态更新疫情健康档案数据;是否及时完善体温计、医用外科口罩等物资设备的配备;是否及时对通风不佳的教室、寝室等室内场所进行结构及功能改造;是否增加水龙头等洗手设施供学生使用;是否设立相对独立区域作为医学观察室等。 此外,涉及疫情防控的督导检查还包括各地和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新冠肺炎防护知识的健康教育情况,停止开学典礼、升旗仪式、各种文娱活动或比赛等大型集会,调整大课间活动,开展错时体育锻炼,杜绝班级间、年级间交叉活动情况;教室、宿舍、食堂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保洁和日常消毒,每天对校园环境和公共物品表面至少进行1次清洁;开展厕所、食堂、教室、宿舍及会议室等公共场所的消毒及登记,提高公共教室或功能室的消毒频率等。 《通知》指出,此次督导检查内容还包括各区县与各级各类学校对疫情防控阻击战一线人员和新冠肺炎患者子女以及农村留守儿童进行学习指导和关爱的情况;是否出现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是否按规定落实学生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是否严格控制大班额、大校额,做好因特殊情况请假教师的课程安排,严格执行课程计划;是否禁止初中“2+4”教学等擅自改变义务教育学制的做法,以及是否落实教育部“减负三十条”,是否严格落实国家和重庆市治理择校乱收费、补课乱收费、教辅材料散滥等有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