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毛小进)4月6日,驾驶员王某为了躲避交通违法摄像抓拍处罚,耍起了小“聪明”,违法停车时故意将机动车号牌卸下,不料,他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被交巡警当场查获,受到了记12分的处罚。 当天15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保税港区大队民警在观月大道巡逻时,发现一辆未悬挂机动号牌的灰色面包车违法停放在主干道上,阻碍交通,过往车辆纷纷绕行避让,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民警立即上前纠正。 民警走近发现,灰色面包车的驾驶员不在现场,两块机动车号牌放置在驾驶室前台上,民警立即通过系统查询车主信息,责令其立即赶往现场接受调查。 经查,这辆灰色面包车的车主姓王,重庆沙坪坝人。当日,王某驾车送朋友到保税港区某工厂应聘,当行驶至观月大道时,王某发现工厂门口的停车场已经没有了停车位,而另一个停车场距工厂较远,为了图方便,王某就近将车停在了主干道上。王某为了躲避抓拍处罚,认为暂时将车牌卸下,陪朋友去工厂应聘,回来再将车牌安装上,这样做就不会被交通违法摄像抓拍了。 于是,王某立即将车牌卸下,放置在驾驶室后,陪朋友进工厂应聘了。 民警对王某违法停车以及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九十五条第二款、第九十条规定,对王某未安装号牌的违法行为处以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对王某违法停车行为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停车不要只图一时方便,乱停乱放存在极大交通安全隐患。同时,为了躲避处罚,驾驶员故意不悬挂号牌的将会面临更严重的处罚,得不偿失!请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