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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记者 杨雪)当前时值春夏之交,“春困”疲劳驾驶成为了当前时间段高速公路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诱因。4月27日、28日两天时间,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二支队五大队辖区连续发生两起追尾事故,经后期调查,两起事故肇事驾驶人都存在疲劳驾驶。
4月27日凌晨2点15分,G42沪蓉高速公路出城方向1440K M(云阳县境内)路段发生一起追尾事故,李某驾驶川AW6XXX号轻型货车撞击行车道内由赵某驾驶的轻型货车,造成两车受损,无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其中,川AW6XXX号车车头严重受损,驾驶室近报废。经查,驾驶人李某是从4月26日下午6点从四川仁寿出发前往重庆奉节,直到事故发生,他已经驾车8个多小时,行驶里程超过500公里,且事发时间是凌晨2点多,李某自己也坦言事故发生前感到头昏脑涨、浑浑噩噩,直至车辆相距前车不足10米,才反应过来采取制动措施。
4月28日早晨6时30分,G42沪蓉高速公路出城方向1474KM(万州区境内)路段发生一起追尾事故,吴某驾驶渝D26XXX号小型轿车撞击行车道内一辆轻型货车,造成两车受损,吴某右臂桡骨骨折,货车驾驶人轻伤的道路交通事故,其中吴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完全报废。经查,吴某是28日凌晨2点从重庆主城区出发前往奉节,而事发时间6点30分左右正是人体生理的疲倦高发期,吴某承认,事故发生时,他车速大概在120千米每小时,但是因为反应变迟钝,发现前方车道车辆时刹车已经来不及了。
高速公路执法部门提醒广大驾驶人员,“五一”期间时值春夏交替,长途驾车容易疲劳驾驶,希望有长途自驾计划的驾驶人在出发前保证良好的休息,随车配备风油精、清凉油等提神物品,连续驾驶4个小时必须保证至少20分钟的休息时间,千万不要疲劳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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