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本网讯(通讯员 刘燚 记者 杨雪)近日,垫江法院审理了一起诈骗案,郑某冒充单身女性,假意与人谈恋爱,以索要见面红包、生活困难、需要考证费用等理由骗取对方钱财。经审理,垫江法院以诈骗罪依法判处郑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与原犯诈骗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3月至2019年10月,郑某通过微信添加附近的人为好友,假冒单身女性“琳琳”“晶晶”等身份,与人“谈恋爱”。为取得信任,郑某向对方发送了年轻女性的身份证照片及多张网上下载的年轻女性照片,以见面红包、生活困难、需要考证费等理由骗取10名被害人共计36527.32元。 法院审理认为: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其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且发现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应当撤销缓刑,数罪并罚。结合其具有的从轻处罚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网恋是一场充满未知的冒险,你所憧憬的美好恋爱生活,也许网线另一端并不是真爱,而是犯罪分子精心策划的甜蜜陷阱。网恋需谨慎,特别是涉及钱款时一定要擦亮双眼、守好钱包,谨防上当受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