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唐孝忠)日前,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召开《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下称《条例》)普法宣传座谈会宣布,即日起至12月,我市对该条例开展宣传普及活动。 2016年9月29日,《条例》经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为更好地贯彻实施该条例,从即日起到今年12月,针对全市各级人大、政府及其相关主管单位、各预算单位,人大代表、人大工作者,政府及其部门、预算单位领导干部,财政、财务、审计、资产管理、金融、国资等工作人员,社会公众等人群开展普法宣传。 “开展普法宣传,是推动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是落实中央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改革的要求。”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相关负责人说,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将指导各区县(自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本辖区人大工作者、人大代表对条例进行宣传学习,市财政、人力社保、审计、国资等主管部门将牵头加强对条例的普法宣传。同时,各区县(自治县)人大及审计部门也将把条例的普法宣传与监督工作紧密结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