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司法行政系统协同打造“四个共同体”服务双城经济圈高质量发展

时间: 2020-05-16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714


  今年初,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大力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唱好“双城记”的热度不断升温,在此背景下,川渝司法行政如何进一步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深度合作,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5月15日,重庆市司法局、四川省司法厅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决定协同打造“四个共同体”,最大限度统筹两地法治资源,凝聚法治力量,一体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法治建设,努力将成渝地区建设成为衔接“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立足西部辐射周边的法治建设新高地、高端法律服务集聚区、法治化营商环境示范区、公共法律服务普惠区。

  打造“区域法治共同体”

  合作协议明确,两地将加强法治建设领域合作交流,协同打造“区域法治共同体”。

  加强行政立法协作。建立川渝两地协同立法机制,紧扣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加强营商环境、生态环境、城乡治理等重点领域立法协作,推动形成与区域协调发展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体系,防止立法差异造成经济融合发展壁垒。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联动。建立川渝两地行政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联合开展市场监管、生态环境、道路交通等领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加强政府法治工作协同。协同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评估、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建立行政复议区域协同机制,推进行政复议信息共享、专家库共用,助推行政复议规则制度创新。开展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联动开展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

  加强法治宣传合作。整合川渝两地传媒资源,打造川渝法治宣传联盟,联合开展成渝地区协同发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推进川渝法治文化融合与共享,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联合开展法治督察。建立川渝两地法治督察协同机制,联合开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督察。探索建立成渝地区“法治监督员”“法治观察员”制度,定期收集反馈法治建设意见建议。

  联合开展法治研究。对标长三角、珠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研究推动川渝法治建设协同发展机制。共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法治智库”,创办“法治巴蜀”高峰论坛。

  打造“法律服务共同体”

  合作协议明确,要加强法律服务领域合作交流,协同打造“法律服务共同体”。

  强化川渝重大战略项目服务协同。联合组建专业法律服务团队,为多项出渝出川大通道建设、共同打造国际航运枢纽、共同建设西部金融中心等成渝经济圈支撑性重大引领项目,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

  协同打造西部法律服务产业聚集群。探索建立面向“一带一路”的商事仲裁、调解中心。共建共享外国法查明中心。探索建立军民融合法律服务机制。共同培育一批综合性旗舰品牌法律服务机构。实施律师事务所“走出去”战略,共同推进一带一路等境外分支机构的互补设立。推动将建设西部法律服务产业聚集群纳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

  推进法律服务供给一体化。推动四川法网与重庆法网并网运行,共建法律服务案例库,实现公共法律服务数据共享共用。探索共建12348法律服务热线智能语音接转平台。推进接壤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服务功能双向延伸。建立川渝两地法律服务联盟。建立川渝法律援助异地申办、经济困难标准和法律援助事项互认机制。推动建立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行业信息共享、服务协同机制。

  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监管协作。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简化法律服务机构及人员跨区域执业行政审批程序,减少相关证明材料、证明事项内容,实现“一网通办”。建立律师维权惩戒联动机制。推动实现两地实习律师培训及面试考核结果互认。推动两地仲裁司法审查和案件执行法律适用标准的统一,推进两地仲裁机构仲裁员互聘。健全公证监管协作机制。推进司法鉴定执业资质互认、教育培训互认。

  推进矛盾纠纷联调联处。建立健全川渝边界调解协作机制,共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专家库,探索建立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商事调解中心,探索建立“信息互通、矛盾共管、人员联控、事件同处”的跨区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风险防控联防联调联动机制,不断提高川渝两地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打造“监管安全共同体”

  合作协议明确,要加强监管执行领域合作交流,协同打造“监管安全共同体”。

  协同开展监管执法研究。加强对行刑发展趋势以及监狱、戒毒、社区矫正工作规律、运行方式的共同研究和探索,共同打造监管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体系。整合两地资源,联合开展教育改造、心理矫治和戒毒医疗研究。

  加强监管执法衔接配合。健全川渝两地监狱服刑人员刑满释放衔接、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解戒回归衔接机制,畅通监管执法信息通报渠道,实现快速协查、联动处置。建立社区矫正工作协作机制,加强执行地认定、变更,委托管理、脱漏管协查、收监执行协助。建立罪犯异地关押改造协作机制。

  推进社会帮教协作。建立川渝两地联动的远程帮教会见系统。联动开展服刑人员(戒毒人员)离监(所)探亲。联合开展“中途之家”建设,建立两地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回归帮扶协作机制。

  打造“法治人才共同体”

  此外,合作协议还提出,要加强队伍建设领域合作交流,协同打造“法治人才共同体”。建立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制定实施法治人才联合培养培训项目计划,整合川渝两地教育培训资源,共建共用培训基地和师资库。探索建立以高端法律服务培训为主的“巴蜀律师学院”。

  建立法治人才交流机制。加强川渝两地法治人才跨省市学习交流,推动两地互派优秀司法行政干警交流挂职,推进高层次法治人才共享共用,实现专业优势互补。

  下一步,重庆市司法局、四川省司法厅将联合成立“深化川渝司法行政战略合作工作协调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工作会商制度和信息交流制度,推动落实战略合作事项,协调解决战略合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政务信息及行业发展信息的交流共享,不断提升川渝司法行政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四川法治报记者 兰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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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初,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大力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唱好“双城记”的热度不断升温,在此背景下,川渝司法行政如何进一步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深度合作,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5月15日,重庆市司法局、四川省司法厅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决定协同打造“四个共同体”,最大限度统筹两地法治资源,凝聚法治力量,一体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法治建设,努力将成渝地区建设成为衔接“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立足西部辐射周边的法治建设新高地、高端法律服务集聚区、法治化营商环境示范区、公共法律服务普惠区。

  打造“区域法治共同体”

  合作协议明确,两地将加强法治建设领域合作交流,协同打造“区域法治共同体”。

  加强行政立法协作。建立川渝两地协同立法机制,紧扣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加强营商环境、生态环境、城乡治理等重点领域立法协作,推动形成与区域协调发展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体系,防止立法差异造成经济融合发展壁垒。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联动。建立川渝两地行政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联合开展市场监管、生态环境、道路交通等领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加强政府法治工作协同。协同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评估、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建立行政复议区域协同机制,推进行政复议信息共享、专家库共用,助推行政复议规则制度创新。开展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联动开展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

  加强法治宣传合作。整合川渝两地传媒资源,打造川渝法治宣传联盟,联合开展成渝地区协同发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推进川渝法治文化融合与共享,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联合开展法治督察。建立川渝两地法治督察协同机制,联合开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督察。探索建立成渝地区“法治监督员”“法治观察员”制度,定期收集反馈法治建设意见建议。

  联合开展法治研究。对标长三角、珠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研究推动川渝法治建设协同发展机制。共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法治智库”,创办“法治巴蜀”高峰论坛。

  打造“法律服务共同体”

  合作协议明确,要加强法律服务领域合作交流,协同打造“法律服务共同体”。

  强化川渝重大战略项目服务协同。联合组建专业法律服务团队,为多项出渝出川大通道建设、共同打造国际航运枢纽、共同建设西部金融中心等成渝经济圈支撑性重大引领项目,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

  协同打造西部法律服务产业聚集群。探索建立面向“一带一路”的商事仲裁、调解中心。共建共享外国法查明中心。探索建立军民融合法律服务机制。共同培育一批综合性旗舰品牌法律服务机构。实施律师事务所“走出去”战略,共同推进一带一路等境外分支机构的互补设立。推动将建设西部法律服务产业聚集群纳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

  推进法律服务供给一体化。推动四川法网与重庆法网并网运行,共建法律服务案例库,实现公共法律服务数据共享共用。探索共建12348法律服务热线智能语音接转平台。推进接壤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服务功能双向延伸。建立川渝两地法律服务联盟。建立川渝法律援助异地申办、经济困难标准和法律援助事项互认机制。推动建立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行业信息共享、服务协同机制。

  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监管协作。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简化法律服务机构及人员跨区域执业行政审批程序,减少相关证明材料、证明事项内容,实现“一网通办”。建立律师维权惩戒联动机制。推动实现两地实习律师培训及面试考核结果互认。推动两地仲裁司法审查和案件执行法律适用标准的统一,推进两地仲裁机构仲裁员互聘。健全公证监管协作机制。推进司法鉴定执业资质互认、教育培训互认。

  推进矛盾纠纷联调联处。建立健全川渝边界调解协作机制,共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专家库,探索建立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商事调解中心,探索建立“信息互通、矛盾共管、人员联控、事件同处”的跨区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风险防控联防联调联动机制,不断提高川渝两地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打造“监管安全共同体”

  合作协议明确,要加强监管执行领域合作交流,协同打造“监管安全共同体”。

  协同开展监管执法研究。加强对行刑发展趋势以及监狱、戒毒、社区矫正工作规律、运行方式的共同研究和探索,共同打造监管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体系。整合两地资源,联合开展教育改造、心理矫治和戒毒医疗研究。

  加强监管执法衔接配合。健全川渝两地监狱服刑人员刑满释放衔接、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解戒回归衔接机制,畅通监管执法信息通报渠道,实现快速协查、联动处置。建立社区矫正工作协作机制,加强执行地认定、变更,委托管理、脱漏管协查、收监执行协助。建立罪犯异地关押改造协作机制。

  推进社会帮教协作。建立川渝两地联动的远程帮教会见系统。联动开展服刑人员(戒毒人员)离监(所)探亲。联合开展“中途之家”建设,建立两地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回归帮扶协作机制。

  打造“法治人才共同体”

  此外,合作协议还提出,要加强队伍建设领域合作交流,协同打造“法治人才共同体”。建立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制定实施法治人才联合培养培训项目计划,整合川渝两地教育培训资源,共建共用培训基地和师资库。探索建立以高端法律服务培训为主的“巴蜀律师学院”。

  建立法治人才交流机制。加强川渝两地法治人才跨省市学习交流,推动两地互派优秀司法行政干警交流挂职,推进高层次法治人才共享共用,实现专业优势互补。

  下一步,重庆市司法局、四川省司法厅将联合成立“深化川渝司法行政战略合作工作协调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工作会商制度和信息交流制度,推动落实战略合作事项,协调解决战略合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政务信息及行业发展信息的交流共享,不断提升川渝司法行政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四川法治报记者 兰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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