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支付报酬公司负责人获刑

时间: 2020-05-18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615

  本网讯(记者 舒楚寒)装修公司拒不支付工人报酬,该公司实际负责人获刑1年2个月,记者日前从巴南法院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院全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形成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三体合一的调解新格局。近3年来,该院共审理涉农民工工资支付案件3288件,其中调解、判决1809件,涉及标的47278622元。

  拒不支付工人报酬公司负责人获刑罚

  周云于2014年8月12日成立甲装饰公司并担任法人代表;于2017年3月8日成立乙装饰公司,为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2016年10月左右,甲装饰公司与某小区93套房屋业主签订装修合同,之后周云组织朱文华、周强宇等工人进场装修,至2017年6月份装修完毕,周云收取装修款项280万元左右,并未及时支付朱文华、周强宇等装修工人的劳动报酬。

  2017年3月,乙装饰公司与乙小区93套房屋业主签订装修合同,之后周云组织王章等工人进场装修,至2017年10月份装修完毕,周云收取装修款项340万余元,并未及时支付王章等装修工人的劳动报酬。

  朱文华等工人于2018年1月18日向巴南区人社局投诉,巴南区人社局于同日受理该案。2018年1月18日、19日,巴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先后5次打电话给周云,其手机均处于关机状态。巴南区人社局分别于2018年1月22日、23日出具责令朱文华限期支付工人劳动报酬的通知书,并分别在甲装饰公司、乙装饰公司住所地进行张贴并拍照。

  截至2018年2月,周云共欠26个班组几十名工人劳动报酬共计72.675万元。2018年4月26日,民警在重庆市九龙坡某小区将周云抓获。

  巴南法院经审理认为,周云以逃匿方法逃避支付劳动报酬39万余元,数额较大,经行政机关责令支付后仍不支付,其行为已经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遂于2019年5月30日依法判决周云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12000元。

  优先适用非诉讼纠纷调解机制强化矛盾纠纷源头预防

  据了解,该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争取区人社局、住建委等部门的支持,成立巴南区农民工薪酬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区人社局、区住建委出台《关于成立巴南区农民工薪酬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强化矛盾纠纷源头预防,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同时,完善一站式诉讼服务机制,建立农民工工资案件绿色通道,为农民工提高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一次通办的一站式诉讼服务。凡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提供中国移动微法院、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等便民诉讼方式。

  此外,该院围绕打造农民工薪酬纠纷调解三体合一工资新格局,在诉讼服务中心诉前调解室、区住建委清欠办公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支队设立办公地点,调解员由各单位工作人员兼任,形成“调解确认一体、部门联动一体、网上网下一体”的一体化司法确认机制,为群众提供专业化、精准化纠纷解决服务。

  “该院联合建立无缝对接、协同高效、运转流畅的诉前调解渠道。”据巴南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农民工遇到薪酬纠纷时,既可向巴南区住建委清欠办公室申请调解,也可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支队调解室申请调解,还可以向巴南法院诉调对接中心申请诉前委派调解。调解成功后需要出具法律文书的,由诉调对接中心依法办理;调解不成的,及时转入立案和繁简分流程序,依法裁判。今年以来,巴南法院委派调解2149件,调解成功795件,申请司法确认59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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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支付报酬公司负责人获刑

  本网讯(记者 舒楚寒)装修公司拒不支付工人报酬,该公司实际负责人获刑1年2个月,记者日前从巴南法院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院全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形成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三体合一的调解新格局。近3年来,该院共审理涉农民工工资支付案件3288件,其中调解、判决1809件,涉及标的47278622元。

  拒不支付工人报酬公司负责人获刑罚

  周云于2014年8月12日成立甲装饰公司并担任法人代表;于2017年3月8日成立乙装饰公司,为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2016年10月左右,甲装饰公司与某小区93套房屋业主签订装修合同,之后周云组织朱文华、周强宇等工人进场装修,至2017年6月份装修完毕,周云收取装修款项280万元左右,并未及时支付朱文华、周强宇等装修工人的劳动报酬。

  2017年3月,乙装饰公司与乙小区93套房屋业主签订装修合同,之后周云组织王章等工人进场装修,至2017年10月份装修完毕,周云收取装修款项340万余元,并未及时支付王章等装修工人的劳动报酬。

  朱文华等工人于2018年1月18日向巴南区人社局投诉,巴南区人社局于同日受理该案。2018年1月18日、19日,巴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先后5次打电话给周云,其手机均处于关机状态。巴南区人社局分别于2018年1月22日、23日出具责令朱文华限期支付工人劳动报酬的通知书,并分别在甲装饰公司、乙装饰公司住所地进行张贴并拍照。

  截至2018年2月,周云共欠26个班组几十名工人劳动报酬共计72.675万元。2018年4月26日,民警在重庆市九龙坡某小区将周云抓获。

  巴南法院经审理认为,周云以逃匿方法逃避支付劳动报酬39万余元,数额较大,经行政机关责令支付后仍不支付,其行为已经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遂于2019年5月30日依法判决周云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12000元。

  优先适用非诉讼纠纷调解机制强化矛盾纠纷源头预防

  据了解,该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争取区人社局、住建委等部门的支持,成立巴南区农民工薪酬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区人社局、区住建委出台《关于成立巴南区农民工薪酬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强化矛盾纠纷源头预防,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同时,完善一站式诉讼服务机制,建立农民工工资案件绿色通道,为农民工提高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一次通办的一站式诉讼服务。凡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提供中国移动微法院、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等便民诉讼方式。

  此外,该院围绕打造农民工薪酬纠纷调解三体合一工资新格局,在诉讼服务中心诉前调解室、区住建委清欠办公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支队设立办公地点,调解员由各单位工作人员兼任,形成“调解确认一体、部门联动一体、网上网下一体”的一体化司法确认机制,为群众提供专业化、精准化纠纷解决服务。

  “该院联合建立无缝对接、协同高效、运转流畅的诉前调解渠道。”据巴南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农民工遇到薪酬纠纷时,既可向巴南区住建委清欠办公室申请调解,也可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支队调解室申请调解,还可以向巴南法院诉调对接中心申请诉前委派调解。调解成功后需要出具法律文书的,由诉调对接中心依法办理;调解不成的,及时转入立案和繁简分流程序,依法裁判。今年以来,巴南法院委派调解2149件,调解成功795件,申请司法确认59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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