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执行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时间: 2020-05-18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6363

  人物名片:潘先静,女,生于1965年,中共党员,员额法官,1985年进入渝北区人民法院工作,2009年调入执行局,从事执行工作至今,先后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和优秀法官。

  有人总结执行法官有“四千万”:千言万语、千山万水、千难万险、千辛万苦。这“四千万”形象地概括了执行法官的日常工作。在渝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即将退休的员额法官潘先静身上,可以说这“四千万”得到了充分体现。

  作为法院的一名执行老兵,为了化解矛盾纠纷,潘先静苦口婆心,千言万语,不厌其烦,耐心劝导,争取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最终实现案结事了;为了查明财产线索,她不分昼夜黑白,不畏寒冬酷暑,常年奔走四方,争取申请人早日受偿;面对当事人的误解、指责甚至是谩骂、攻击,她敢于坚持原则,能够顶住压力,坚决维护司法权威,在困难面前忍辱负重、临危不惧、迎难而上,可谓千难万险;面对繁重的任务和精准的要求,她以心细如发、不差毫厘的标准,千方百计、绞尽脑汁、夜以继日、加班加点完成任务,历经千辛万苦……同事们纷纷赞叹:从她看似瘦小的身驱里,透出的是坚毅,是巾帼不让须眉之志。

  每天,潘先静的工作都安排得非常紧凑:要么赶往被执行人家里蹲守、要么去银行办理账户冻结手续、要么到查封的房屋进行实地察看,或者上门送达法律文书、接待来访当事人……对她而言,手机24小时开机待命,频繁加班、连续工作、集中执行已成常态。她总是对周边的人说:“执行法官守护着诉讼的最后环节,只要能让判决落实到位的、能让老百姓满意的,我们都应该认真去做。”

  2017年,申请人宋某与被执行人苏某、蔡某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蔡某、苏某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效,被告苏某搬离其从被告蔡某处购买的房屋,并返还给原告宋某。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苏某一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还和法院玩起了“躲猫猫”。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潘先静在向领导汇报并得到批准后,制定了详细的执行预案,依法进行强制腾房,并将房屋交还给了申请人。

  但没过多久,申请人宋某又来到法院,一脸委屈地告诉潘先静,被执行人苏某的前夫马某将该房屋门锁更换并占有。了解情况后,潘先静多次上门与马某进行沟通,详细向其释法析理,但马某态度蛮横恶劣,百般推诿阻碍。见马某仍然拒绝配合法院的工作,潘先静告知马某必须限期搬离该房屋,否则将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拘留措施。最终,马某迫于法律的威慑,转变态度配合执行。事后,申请人宋某专门定做了一面锦旗送到法院,以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

  这些年来,潘先静已累计办理执行案件7932件,执行到位金额达6.5亿元。这些数字背后,无疑浸透了她的心血和汗水。同样值得一提的是,近几年她还不得不面对病痛的折磨,特别是高血压,发病不分时间地点,时常伴随着眩晕、头痛和心悸等症状,那种难受的滋味只有她自己知道。尽管这样,她仍然日复一日做着扣划冻结财产、拘留被执行人等工作,奔波在为申请人兑现权益的路上。

  这些年来,也许她并没有惊天动地的事迹,但她始终坚守在一线,诠释着浓浓的为民情怀,竭力兑现申请人权益,并在执行的强制中融入温情,让执行工作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用她的话说:“每一个执行案件都承载着案件当事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期待,我竭力做的就是用尽全部的努力让案件当事人的胜诉权益最终得以实现。我只想在执行岗位上,本着一名执行法官的良心,尽一份应尽的职责,做自己该做的工作。”

  记者 何军林 通讯员 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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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执行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人物名片:潘先静,女,生于1965年,中共党员,员额法官,1985年进入渝北区人民法院工作,2009年调入执行局,从事执行工作至今,先后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和优秀法官。

  有人总结执行法官有“四千万”:千言万语、千山万水、千难万险、千辛万苦。这“四千万”形象地概括了执行法官的日常工作。在渝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即将退休的员额法官潘先静身上,可以说这“四千万”得到了充分体现。

  作为法院的一名执行老兵,为了化解矛盾纠纷,潘先静苦口婆心,千言万语,不厌其烦,耐心劝导,争取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最终实现案结事了;为了查明财产线索,她不分昼夜黑白,不畏寒冬酷暑,常年奔走四方,争取申请人早日受偿;面对当事人的误解、指责甚至是谩骂、攻击,她敢于坚持原则,能够顶住压力,坚决维护司法权威,在困难面前忍辱负重、临危不惧、迎难而上,可谓千难万险;面对繁重的任务和精准的要求,她以心细如发、不差毫厘的标准,千方百计、绞尽脑汁、夜以继日、加班加点完成任务,历经千辛万苦……同事们纷纷赞叹:从她看似瘦小的身驱里,透出的是坚毅,是巾帼不让须眉之志。

  每天,潘先静的工作都安排得非常紧凑:要么赶往被执行人家里蹲守、要么去银行办理账户冻结手续、要么到查封的房屋进行实地察看,或者上门送达法律文书、接待来访当事人……对她而言,手机24小时开机待命,频繁加班、连续工作、集中执行已成常态。她总是对周边的人说:“执行法官守护着诉讼的最后环节,只要能让判决落实到位的、能让老百姓满意的,我们都应该认真去做。”

  2017年,申请人宋某与被执行人苏某、蔡某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蔡某、苏某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效,被告苏某搬离其从被告蔡某处购买的房屋,并返还给原告宋某。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苏某一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还和法院玩起了“躲猫猫”。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潘先静在向领导汇报并得到批准后,制定了详细的执行预案,依法进行强制腾房,并将房屋交还给了申请人。

  但没过多久,申请人宋某又来到法院,一脸委屈地告诉潘先静,被执行人苏某的前夫马某将该房屋门锁更换并占有。了解情况后,潘先静多次上门与马某进行沟通,详细向其释法析理,但马某态度蛮横恶劣,百般推诿阻碍。见马某仍然拒绝配合法院的工作,潘先静告知马某必须限期搬离该房屋,否则将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拘留措施。最终,马某迫于法律的威慑,转变态度配合执行。事后,申请人宋某专门定做了一面锦旗送到法院,以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

  这些年来,潘先静已累计办理执行案件7932件,执行到位金额达6.5亿元。这些数字背后,无疑浸透了她的心血和汗水。同样值得一提的是,近几年她还不得不面对病痛的折磨,特别是高血压,发病不分时间地点,时常伴随着眩晕、头痛和心悸等症状,那种难受的滋味只有她自己知道。尽管这样,她仍然日复一日做着扣划冻结财产、拘留被执行人等工作,奔波在为申请人兑现权益的路上。

  这些年来,也许她并没有惊天动地的事迹,但她始终坚守在一线,诠释着浓浓的为民情怀,竭力兑现申请人权益,并在执行的强制中融入温情,让执行工作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用她的话说:“每一个执行案件都承载着案件当事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期待,我竭力做的就是用尽全部的努力让案件当事人的胜诉权益最终得以实现。我只想在执行岗位上,本着一名执行法官的良心,尽一份应尽的职责,做自己该做的工作。”

  记者 何军林 通讯员 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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