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乐山司法所不断创新服务理念和方式,将刚性的法律与柔性的情理相结合,在公正司法的背景下注入人文关怀,探索构建“3+N”模式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3”即开展春风化雨的人民调解、法润之声的法治服务、志愿行动的社区矫正等基本职能,“N”为保障民生的定向拓展职能),努力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行政工作中感受到法治的温度。
“日巡查”+“周出诊”+“月会诊” 开展春风化雨的人民调解工作。不断发扬“枫桥经验”,改变以往“坐诊式”等群众申请的被动调解模式,而是采取每日排查进村、每周调解上门、每月专家会商的方式,主动靠近群众,使群众在如沐春风的真情服务中,化解身边的矛盾纠纷,感受法治的温度。
“自学”+“助学”+“智学” 开展法润之声的法治服务工作。法治文化的渗透,是一种润物无声、潜移默化的思想浸润,服务站创新开展法治宣传的自学、法律援助的助学、线上普法的智学的法治服务工作,不断增强法治文化的影响力和感染力,努力在辖区形成“进站学法、出站见法、智能普法”的浓厚氛围。 “帮教”+“公益” 开展重塑初心的社区矫正志愿行动。倾情帮教社区服刑对象,帮助其深化认识,改过自新,同时积极创建社区服刑志愿者分队,将志愿服务与社区矫正工作相结合,开展“现身说法”的公益宣传,从而使社区服刑对象在帮教和公益中,重塑信心,回归社会。
“规范”+“精准” 开展保障民生的N个定向拓展工作。以民生需求为导向、精准服务,根据不同时期、节点的重要工作,结合街道规范行政行为的内在要求,开展保障民生的N项工作,诸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乡村振兴等专项法治活动。 通讯员:徐华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