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检察院与四川省检察院签署的《关于加强检察协作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意见》,5月15日下午,重庆市江北区检察院与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检察院(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检察院)通过网络云签署“1+2”合作框架协议,即1个总体框架协议和2个子协作协议(自贸检察协作协议和金融检察协作协议),正式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双方围绕“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建立制度化、长效化合作机制,实现全方位、多层次合作。 重庆市江北区检察院作为重庆市检察院、重庆市高级法院联合发文确定的重庆两江新区法院(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法院)的同级法律监督机关,监督其第一审国内商事案件、第一审涉外商事案件及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等。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检察院(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检察院)作为全国首家以省域命名的自贸区检察院。两院的合作将为进一步推动川渝两地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据了解,“1+2”合作框架协议主要包括建立全面战略协作机制;建立联席工作会议制度,提升区域一体化司法水平;建立业务交流共享机制,相互提供全方位支持和便利;建立促进社会治理创新协作机制,促进防范化解社会风险;建立交流互访机制,联合培养高端人才、共同深化理论研究;建立自贸检察协作机制;建立金融检察协作机制。 未来,两地检察机关将为对方案件办理提供全方位便利,共同提升精准办案能力;对跨区域、双方都有管辖权的重大、疑难复杂和有较大影响的金融犯罪案件,联合组建办案组,共同协作会商,加强联动办案。在案件移送、并案管辖、证据移送等方面深化协作,以优质高效金融检察办案护航两地金融健康发展。探索在金融企业、金融机构、总部机构、行业协会等建立金融犯罪预防联系点,推行“个性化”预防服务,帮助金融企业和金融机构提高抵御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依托两地著名高校建设预防和打击金融犯罪研究基地,利用好“专家智库”等“外脑”为实务实训和理论研究“提档升级”。 协议签署后,两院检察长一致表示:将以重大战略协同为统揽、以成渝相向共兴为引领、以协作发展为目标,聚焦建设重要经济中心、科技创新中心、改革开放高地、高品质生活宜居地的战略目标,认真履行共建协议,加快促进优势资源综合集成、短板劣势互助互补、亮点品牌做大做强,有效推动两地规则统一、标准互认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由市检察院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