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舒楚寒) 今日,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检察机关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的相关情况并发布相关典型案例。 突出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 发布会上,市检察院检察一部主任孙琳、市检察院检察五部副主任彭劲荣介绍相关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 破坏生态环境就是破坏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必须依法严惩。2017年1月至2020年5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26件318人,提起公诉2155件3650人,涉及的罪名主要有污染环境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采矿罪、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等;督促环保、林业、农业等行政机关移送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线索309件492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查处破坏环境资源犯罪35件46人。 2017年7月至2020年5月,全市检察机关立案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3327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立案269件,行政公益诉讼立案3058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2748件,行政机关采纳落实97.96%,提起公益诉讼87件,法院已判决65件,全部支持检察机关起诉意见。追偿生态环境修复治理费用1500余万元。市检察院直接立案办理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件,审批生态环境公益诉讼诉前程序、起诉案件共185件。 水资源保护方面,全市检察机关落实1号总河长令,深入开展“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污水偷排直排乱排超标排“集中巡查”攻坚月专项行动,在水资源保护领域,共督促治理被污染饮用水源地面积31900亩,督促清理被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179公里,督促治理被污染水域面积2600余亩。 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切实加大固体废物堆放、工业废水排放及畜禽养殖等造成土壤污染案件办理力度,共保护被污染土壤960 亩,督促清理违法堆放垃圾6.8万吨,督促整治违法排放污染物企业550余家。 大气污染防治方面,针对两江四案工地扬尘污染、工业废气超标排放、餐饮油烟等重点污染源,组织开展“主城大气污染防治集中治理”专项行动,守护一片“重庆蓝”,共立案96件,带动督促整治违法排放废气和其他空气污染物的企业112家。 林田湖草及岸线资源保护方面,切实加大破坏、非法占用耕地林地草地湿地、岸线资源案件办理力度,共挽回被损毁各类林地 620余亩,督促地方政府完成林地清收还林任务 1550余亩,挽回、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2370余亩,督促修复被损毁的湿地面积170余亩,挽回矿产资源总案值78 万元。 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方面,野生动物资源保护领域立案105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立案10件。 推动建成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依托重庆检察机关积极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生态司法协作,推动生态环境保护齐抓共治,共建共治共享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基本建成。 市检察院建立挂牌督导、一体化办案机制,发挥上下联动优势,集中力量办大案。对全市有重大影响的20起案件实施挂牌督办,其中环境资源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6件。市检察院统一组织三级检察院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高效办理最高人民检察院交办的长江船舶油污污染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2019年度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12个典型案例之一。 以“四化建设”提升司法办案能力 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确立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以专门化、规范化、专业化、科技化建设为抓手,不断提升公益保护履职能力,提高司法办案整体水平,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开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目前,全市检察机关中有29个检察院单设公益诉讼部门,单设率近65%,配备公益诉讼工作人员347人,公益诉讼队伍持续壮大,业务素质不断提升。设立两江地区人民检察院,有效破解跨区域办案难题,推动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专门化建设迈上新的台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