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张柳妞)近日,我市出台新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将开展10项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市委、市政府印发了《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重庆市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以下简称《清单》)。 《措施》对标对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了11个方面48条具体措施,细化了85项工作任务,以改革创新思维构筑起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四梁八柱”。 《措施》坚持以“四个最严”要求为遵循,将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贯穿于食品安全的全环节、全过程;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全过程监管,明确了健全法规标准、产业基础、技术体系、责任体系、制度机制、社会共治、人才队伍、投入保障等8个方面的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实施10项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 《清单》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紧紧抓住党政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尽职免责;谋发展必须谋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保民生必须保安全”为原则,分别明确了县级以上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党委常委会委员、政府分管食品(含食用农产品)安全负责人和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食品安全工作职责,为我市做好新时期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清单》同时明确,全市县级以上各级党委工作机关、政府工作部门及相关机构领导干部,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各类开发区管理机构党政领导干部,参照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