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黔江区于近期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从源头上防止违法文件出台,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驶入快车道。 该区对机构改革完成后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进行了全面清理,目前共有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等79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每个单位明确了2名文件合法性审核人员,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与文件合法性审核的作用,达到制定主体明确审核人员率达100%。 出台《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工作的通知》,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实行“两级审查制”,起草的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先由起草机关法治机构或者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后再按规定程序报送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 按照《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黔江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的规定,按时将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分别报送市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备案,黔江区制定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没有出现未报送备案、备案审查被限期纠正,被责令停止执行或被撤销的情况,通过备案审查率达100%。 通讯员 龙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