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李亚)6月9日,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发布了2019年重庆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白皮书),介绍了全市行政案件的总体情况,分析了行政机关败诉案件的原因,及劳动和社会保障案件的相关情况,并针对性提出了意见及建议。 一审行政诉讼案件一年受理11544件 据了解,2019年,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庭共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5488件(含旧存1264件),同比上升11.13%;共审结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4054件,同比上升12.01%;结案率90.74%,同比上升0.4个百分点。其中,受理一审行政案件11544件(含旧存978件),同比上升22.59%。受理二审行政案件2895件,同比下降16.79%,一审行政案件服判息诉工作初有成效。受理行政申诉复查案件910件,同比上升5.81%,从近5年数据来看,行政申诉申请再审案件处于较为平稳的发展态势。 在一审行政新收案件中,劳动和社会保障、资源(包括集体土地征收、土地管理、矿产资源、林业等)、城建(包括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规划、不动产登记等)、公安四大传统行政管理领域仍是行政纠纷的高发地,分别收案2674件、1745件、1869件、679件,占一审行政新收案件的65.94%,同比下降13.96个百分点。 其中,劳动和社会保障类案件同比增长32.97%,呈逐年增长态势,已取代资源类案件成为占比最多的案件类型。资源类案件同比下降33.12%。城建类案件去年激增的趋势有所放缓,但仍增长11.45%。 全市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结一审行政案件1695件,同比增长46.25%,占一审结案数的17.7%,同比增加2.62个百分点,案件效率稳步提高。受理二审行政案件2895件,同比下降16.79%,一审行政案件上诉率30.01%,同比下降9.4个百分点,一审行政案件服判息诉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2019年,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庭针对审理中发现的有关行政执法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等违法情形、群体性行政争议化解、依法行政和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等方面发出司法建议共计162份,行政机关反馈137份,反馈率84.57%,同比上升5.07个百分点,司法建议发出数量及反馈率均创历史最高值。 适用法律错误仍是行政机关败诉的主因 报告显示,2019年,全市法院共判决行政机关败诉案件1611件(含一个系列案件661件)。其中,因主要证据不足、事实不清导致败诉531件,因适用法律法规错误导致败诉791件,因违反法定程序导致败诉190件,因行政不作为导致败诉66件。 其中原因包括:定案的关键证据明显不足。比如,有的区县政府在没有对征地面积、征地范围、安置对象予以查清的基础上,就直接作出土地行政裁决,从而使裁决失去了相应的事实基础。有的区县政府直接以会议纪要对涉案房屋是否属于违法建筑作出认定,缺乏相应的“外部”证据予以印证,一旦被诉则无法提供并举示相应的证据材料。 适用法律错误仍是行政机关败诉的主要原因,有的行政机关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主体、内部管理信息、过程性信息以及申请人是否具有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等法律规定适用错误。 针对劳动和保障领域行政机关败诉情况,2015年以来,劳动和社会保障案件一直约占全市法院一审行政案件的25%,尤其在2019年已然成为占比最多的行政案件类型,劳动和社会保障争议日益呈现出多发、高发和群发态势。在劳动和社会保障案件中,行政机关败诉案件主要涉及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工伤认定、退休审批及养老保险、社会保险稽核领域。在审结的2589件劳动和社会保障案件中,行政机关败诉841件(含一个系列案件661件),行政机关败诉率32.48%,高于全市平均值15.65个百分点。案件中行政机关常见的败诉情形为对用工关系、工作时间等相关事实认定不清或法律适用错误。 据介绍,2019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007件,同比上升8.55%。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能力有所提高,“出庭不出声”的情况有所改善。全市法院在5011件案件中发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案件占通知的40.1%,同比下降5.7个百分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仍需加强。 建立地区行政执法协作机制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对此,市高院建议,进一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建立健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中心。建立健全成渝地区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对在成渝交通一体化建设、城市功能区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交通路网等基础设施建设等引发的治安、工商、税务、土地、城建、交通、环保、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行政案件,两地行政执法部门可以统一标准、互通有无。相关行政机关可以在企业登记、市场准入等行政行为中实现结果互认、执法信息共享,助推成渝两地唱好“双城记”、建好“经济圈”。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裁决制度和工作流程建设,提高内部监督、自我纠错的意识和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维护政府公信力。 同时,进一步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进一步细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要求,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能力,避免出现“出庭不出声、一问三不知”的情形。 进一步深化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完善常态化联席会议机制,加快推动“裁执分离”机制改革,构建“大数据”信息共享机制。以“工伤案件智能专审平台”为突破口,积极探索“大数据”在行政管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中的信息共享与深度应用,为更深层次推动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插上“科技翅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