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周喜冬 通讯员 杨伟 唐琳琳)近日,江津区司法局联合该区法院、总工会、人力社保局三部门开展劳动争议纠纷诉调一体对接工作,制定出台了《劳动争议纠纷诉调一体对接工作办法》,通过设立劳动争议纠纷调解室、组建一支劳动争议纠纷调解员队伍、建立一项联席会议制度等举措,依法化解劳动争议纠纷,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设立劳动争议纠纷调解室。由江津区司法局与区总工会等牵头设立,选聘人民调解员,对有关劳动争议案件在诉前进行调解。该区法院对于适宜调解的劳动争议案件,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讼方式,通过劳动争议纠纷调解室做好诉调对接。对于立案前当事人具有调解意向的案件,委派至调解中心进行调解。 组建劳动争议纠纷调解员队伍。江津区司法局整合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力量,从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律师团等法律维权组织中遴选优秀律师与区人力社保局、区总工会推荐的工作人员一起参与调解工作。区法院选派优秀法官担任业务指导,提高诉前调解率。此外,区司法局还定期举办劳动争议纠纷调解员培训班,不断提升其调处劳动争议纠纷的能力。 建立四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四方通过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交流劳动法律法规的实施和执行情况,通报劳动争议案件审理等工作,研讨影响劳动关系稳定的重大情况、因素,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形成诉调对接工作合力。 据了解,自《办法》实施以来,江津区劳动争议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已调解案件20件,为20多名群众挽回经济损失约50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