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罗翠 通讯员 付泽)近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召开辖区检察机关“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专项行动动员会暨民营企业代表座谈会,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刘晴、副检察长邓发强、唐蓉川,辖区基层院检察长、分管涉民营企业检察工作副检察长及部门负责人以及辖区9个区县工商联负责人、民营企业代表等50余人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万州、开州等区县检察院检察长分别围绕各自办理涉及民营企业的案件,分享交流了服务保障民营经济的工作方法。
围绕《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关于开展“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各区县工商联、民营企业家代表畅所欲言,就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深化检企合作、加大法治宣传力度等方面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建议,希望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进一步加强对侦查机关办理涉企案件,审判机关审理、执行涉企案件的法律监督力度,切实维护司法公正、维护企业财产权利。
“服务民营经济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在认真听取了区县工商联、民营企业家代表的发言后,刘晴表示,将认真研究、虚心吸纳工商联、民营企业家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真正转化为办案履职的实际行动,切实担负起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法律责任和政治责任,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质量。
刘晴要求,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服务市场主体意识,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严格落实“三个一律”“八个一批”工作总要求,创新完善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制度机制。 加强组织领导,始终高位谋划推动,把专项行动的各项措施和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坚持问题导向,把保就业、稳企业落实到检察办案的全过程,实现集中攻坚见效。强化协调联动,形成真正工作合力,共同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助力民营经济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