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罗翠 通讯员 向存丹 贾一豪)日前,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7年至2019年辖区两级法院审理毒品案件的相关情况,并发布5起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据通报,2017年至2019年,重庆市二中法院辖区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审结毒品犯罪一审刑事案件1668件,判处罪犯1870人,288人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 通过分析发现,重庆市二中法院辖区毒品犯罪呈现毒品犯罪类型比较集中,主要为贩卖运输毒品、非法持有毒品和容留他人吸毒三类犯罪上。2017年至2019年审结毒品犯罪一审刑事案件中,贩卖运输毒品案件854件、容留他人吸毒案件664件、非法持有毒品案件140件。 渝东北地区毒品犯罪案件高发区域主要集中在万州、开州、梁平三个区。近三年,上述三区毒品犯罪案件总数分别为306件、308件、323件,占辖区同期毒品犯罪案件总数的55%左右。毒贩为逃避打击,从单兵作案向协同作案转化趋势明显,呈现出组织结构严密、内部分工明确的特点。如刘某某等人犯贩卖、运输毒品罪一案中,被告人多达6人,王某某等人犯贩卖毒品罪一案中,也有6名被告人。犯罪手段更加隐蔽。如杨某等人制造运输贩卖毒品案中,被告人称毒品为“水”“白糖”“白的”“红的”等。又如魏某贩卖毒品一案中被告人魏某将毒品藏匿在村委会办公室旁边的石碑后面,将藏毒地点发给购买者,手段隐蔽,增加了案件侦破难度。 以贩养吸、累犯、再犯人员较多。吸毒人员大多数没有固定工作,缺乏稳定收入来源,部分吸毒人员为筹措毒资,不惜铤而走险,走上贩卖毒品的道路,“以贩养吸”问题突出。2017年至2019年,辖区两级法院判处的毒品犯罪案件的被告人中,吸毒人员占比高达45.8%。很多毒品犯罪分子刑满释放后,好逸恶劳,不思悔改,继续实施毒品犯罪。近三年,辖区两级法院审结的毒品犯罪案件中,被告人为再犯、累犯的共512人,占比高达27.3%。如胡某某贩卖毒品一案中,胡某某因犯贩卖毒品罪分别在2008年和2018年被判处刑罚。 据了解,辖区两级法院立足于毒品犯罪形势,严格落实中央关于禁毒工作的决策部署,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严打”“快打”的高压态势,遏制毒品犯罪高发势头;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分化瓦解毒品犯罪分子;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坚持公正司法,努力把每一起毒品犯罪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不断规范辖区毒品犯罪案件的法律适用和政策把握,统一裁判尺度,确保同案同判,提升审判质量,确保依法、准确惩治毒品犯罪;努力净化社会环境,为辖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据悉,发布的5起典型案例包括贩卖、运输毒品,贩卖、制造毒品,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容留包括未成年人在内的他人吸毒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