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川渝社区矫正合作发展交流会在四川遂宁举行,两地代表就《川渝社区矫正合作实施方案》进行讨论并作交流发言,旨在合作建立多项协作机制,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 根据《川渝社区矫正合作实施方案》,川渝两地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局将遵循“党政领导,服务大局;优势互补,相互成就;双方协作,共建共享”的合作原则,在包括但不限于建立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协作机制、社区矫正执行地认定与变更协作机制、社区矫正跨省(市)委托监督管理机制、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协作机制、社区矫正信息共享协作机制、社区矫正应急管理协作机制、两地相邻地区一对一执法联动机制等多方面开展合作。 四川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向军介绍了四川社区矫正工作简况。他指出,四川省社区矫正工作总体发展良好,但由于社会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差异,出现发展不平衡。自2004年试点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全省建设社区矫正中心突破150个。近几年,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持续推动执法理念和管理教育等规范化建设、执法信息化建设,以及管理一体化建设,努力实现资源信息共享和管理长效机制完善,将社区矫正工作做实做细。 重庆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谭爱国指出,今年,重庆的社(区)矫正工作重心是实现《社区矫正法》在全市贯彻落实。自2004年以来,重庆市一直把社区矫正工作纳入各级党政机关工作绩效考核,善用社区矫正联席会议机制和信息管理系统平台,通过三级风险研判机制,定期和公安系统交换社区矫正对象身份信息,排除威胁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同时推动执法检查机制,各县区司法局交叉检查进行学习借鉴,提高履职能力。 四川法治报通讯员 沈莉婷 记者 罗孝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