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与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在电动车集散地核查企业资质及产品参数 本网讯 针对超标电动车违规使用、非法上路、违法行驶等乱象,近日,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联合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在全市范围内拉开了超标电动自行车和低速电动车源头治理的序幕。 据了解,近年来我市电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超标电动二轮、三轮、四轮车)增长迅猛,由于电动车使用者对车辆性能的需求,市面上充斥了大量大功率、高车速超标电动车。超标电动车非法上路、违规使用、违法行驶等乱象突出,不但严重扰乱城市环境秩序,也给交通安全和社会治安带来严重隐患,市民群众和社会舆论反映强烈。 为此,重庆交巡警在持续强化路面执法整治的基础上,针对电动车管理问题与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了深入调研分析,并借鉴国内先进城市成功经验,从源头上配合主管部门切实解决电动车治理难题。 经前期摸排,此次联合整治行动在九龙坡、南岸、巴南、江津、璧山、永川六个电动车销售集散地同时开展。 市交巡警总队勤务指导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超标电动车给道路交通管理带来极大安全隐患,目前市面上销售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设计时速普遍在40公里以上,最高可达80公里,远超电动自行车国家强制标准允许的25公里的最高时速。 其次,大多超标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虽然已经达到电动轻便摩托车等机动车的速度和重量,但在制动性能和稳定性等安全性能方面却达不到电动轻便摩托车的标准,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在前期摸排和夜查中,10辆被查处的超标电动车中,3辆无灯光、5辆制动不良,其中1辆超标电动车的制动拉杆甚至在民警测试刹车时当场脱落。 此外,电动车驾驶员没有接受相应的培训和考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意识、驾驶技能都比较欠缺,逆行、不按车道行驶、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引发的交通事故屡屡出现。同时,自行车和低速电动车无法在车管部门进行登记管理,无法购买保险,发生事故后无法进行保险理赔。 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本次联合整治的重点一是无生产、销售资质的企业;二是无3C认证的电动车产品;三是产品一致性问题,包括车辆参数(长、宽、高、电瓶、速度等)超过合格证、3C认证证书中载明参数或与载明参数不符的电动车等。对违法生产、销售超标电动车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本次联合整治行动共出动警力120余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分六大区域出动工作人员40余人,检查商家70余家,查封涉嫌无3C证书电动三轮车和电动自行车共42辆,涉及速利达、向鹰、钜云、功华、微轮等品牌。目前,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正在开展后续案件调查工作。 记者 谭剑 实习生 杨文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