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以来,綦江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连日设卡夜查,持续保持对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整治的高压态势。8月11日晚,该支队城区勤务大队在城区设卡夜查,在短短10分钟的时间内,查获3起酒驾,其中1起为醉驾还未悬挂机动车号牌。 当晚20时34分,民警对驾驶小型轿车的敖某梅(男,45岁)进行检查时,经呼吸式酒驾测试检测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6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20时37分,在对小型轿车驾驶人李某邱(男,45岁)进行检查时,经呼吸式酒驾测试检测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3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以上两名驾驶人将面临记12分,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20时42分,驾驶人赵某阳(男,50岁),驾驶二轮摩托车经过该路段,因未悬挂机动车号牌,被卡点民警拦下,民警靠近赵某阳时,一股浓烈的酒味扑鼻而来,便对其进行呼吸式酒驾测试,检测酒精含量为113mh/100ml,属于醉酒驾。民警对赵某阳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处以记12分,罚款200元。赵某阳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交巡警再次提醒各位司机: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酒驾、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社会危害性极大,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忌酒后开车,机动车号牌相当于车辆的身份证,必须规范悬挂。 通讯员 赵明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