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喝的是药酒,不能算酒驾!” 这一“喊冤”的一幕,发生在8月26日19时20分许,当时綦江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民警在枣园上升街路段设卡夜查时,查获一名涉嫌酒后驾驶摩托车的男子幸某某。经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2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被查后的幸某某告诉民警:“开车不喝酒,这个道理我懂,但是我的情况不一样,我有糖尿病,医生建议我泡药酒来喝,早晚各1小杯,以药酒来慢慢调理,但是我没想到喝一点点药酒都被查出酒驾,我真的好冤枉。” 对于幸某某的说法,民警表示从情理上讲他值得同情,可是法律无明文规定喝药酒驾驶机动车就能免于处罚。随后,民警还发现幸某某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最终,幸某某因涉嫌饮酒和无证驾驶,被处以记12分,罚款1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别拿药酒不当酒,喝了照样是酒驾!珍爱生命,远离酒驾! 通讯员 赵明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