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暨龙司法所:进村宣讲《民法典》增强村民法治观念

时间: 2020-09-08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465

  本网讯 9月2日,丰都县司法局暨龙司法所到兴龙村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讲,兴龙村干部村民共计75人参加此次宣讲会。

  暨龙司法所所长讲解了《民法典》出台的重大意义、编撰过程,并着重选取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编中有关离婚冷静期、夫妻共同债务、继承、高空抛物等与村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了阐释。该所长在宣讲中通过PPT的演示、真实案例的援引、幽默风趣的语言让村民们听得津津有味,“接地气”的宣讲方式受到了大家的一致好评,有效提高了兴龙村干部群众的法治观念,增强了运用《民法典》维护自身权益、化解矛盾纠纷、采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

  通讯员 秦光林 谢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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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县暨龙司法所:进村宣讲《民法典》增强村民法治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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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暨龙司法所所长讲解了《民法典》出台的重大意义、编撰过程,并着重选取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编中有关离婚冷静期、夫妻共同债务、继承、高空抛物等与村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了阐释。该所长在宣讲中通过PPT的演示、真实案例的援引、幽默风趣的语言让村民们听得津津有味,“接地气”的宣讲方式受到了大家的一致好评,有效提高了兴龙村干部群众的法治观念,增强了运用《民法典》维护自身权益、化解矛盾纠纷、采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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