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9月2日,丰都县司法局暨龙司法所到兴龙村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讲,兴龙村干部村民共计75人参加此次宣讲会。 暨龙司法所所长讲解了《民法典》出台的重大意义、编撰过程,并着重选取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编中有关离婚冷静期、夫妻共同债务、继承、高空抛物等与村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了阐释。该所长在宣讲中通过PPT的演示、真实案例的援引、幽默风趣的语言让村民们听得津津有味,“接地气”的宣讲方式受到了大家的一致好评,有效提高了兴龙村干部群众的法治观念,增强了运用《民法典》维护自身权益、化解矛盾纠纷、采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 通讯员 秦光林 谢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