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宣判现场 本网讯(通讯员 刘燚 记者 杨雪 实习生 杨文韬) 9月8日,垫江县法院对垫江县检察院以恶势力犯罪团伙提起公诉的马兹学等15人涉嫌犯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赌博罪一案公开宣判,对马兹学等15人分别判处1年4个月至8年不等有期徒刑。 2名市人大代表、150余名中学生,以及部分公安干警代表、检察院干警代表、群众代表参与旁听。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3年起,马兹学在石柱县从事房地产开发,通过给予部分工程项目、提供娱乐消费、安排旅游、给零花钱、发红包等方式,先后笼络了马培辉、牟显伟(2人已死亡)、谭杨、马建红、陈庆、陈磊、高翀(5人另案处理)、被告人谢国波、张斌伟、黎明、刘波、郎启发、王东、马攀、徐琛镭、刘进波、李武藩、廖彬行、陈富豪、向亦雷、刘好等刑满释放和社会闲散人员。在2014年5月至2019年2月期间,逐渐形成了以马兹学、谢国波为纠集者,以张斌伟、黎明、郎启发、王东、马攀、徐琛镭、刘进波为成员的恶势力团伙,实施了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10次违法犯罪活动,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利,严重扰乱社会管理秩序,在石柱县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此外,被告人马兹学等人另行实施了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赌博等11次违法犯罪活动。 法院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以马兹学、谢国波为纠集者,以张斌伟、黎明、郎启发、王东、马攀、徐琛镭、刘进波为成员的恶势力团伙成立。 马兹学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马兹学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马兹学、张斌伟、马攀、刘进波、廖斌行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马兹学、王东、李武藩、陈富豪、向亦雷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马兹学、谢国波、张斌伟、马攀、郎启发、徐琛镭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谢国波、黎明、郎启发、王东、徐琛镭、廖彬行、刘进波、刘好持械聚众斗殴,其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斗殴罪;被告人刘波以盈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罪。 谢国波、张斌伟、黎明、王东、马攀、郎启发、徐琛镭、刘进波、廖彬行、李武藩、向亦雷、陈富豪、刘波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从轻处罚;马兹学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但其当庭对非法拘禁罪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可对其犯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从轻处罚。刘好主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从轻或减轻处罚。在实施非法拘禁的犯罪事实中,马兹学、谢国波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张斌伟、郎启发、马攀、徐琛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郎启发、王东、马攀、刘进波、廖彬行在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以后,5年内再犯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张斌伟具有刑事犯罪前科,可酌定从重处罚。甘某等3名被害人、被害单位石柱县佳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获得赔偿并出具谅解书;金某等3名被害人获得赔偿;余某等6名被害人出具谅解书;马兹学退缴敲诈勒索的赃款4万元,对参与相关犯罪事实的被告人均可酌定从轻处罚。马兹学、谢国波、张斌伟、王东、马攀、郎启发、徐琛镭、刘进波、廖彬行均身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谢国波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应当撤销缓刑,数罪并罚。张斌伟、郎启发、王东、马攀、徐琛镭、刘进波、李武藩、廖彬行、刘好、陈富豪、向亦雷、刘波当庭认罪认罚,可依法从宽处理。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现,作出前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