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唐孝忠) 9月29日下午,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上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一、决定任命 胡明朗为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重庆市公安局局长。 二、任命 张力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徐海为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谭卫华为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 朱晓丽为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谭晓琪为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红梅、黄明为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俞旭东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 陈宇、邓成江、王成、吕金伟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郭凯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逯反修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检察员。 三、免去 俞旭东的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赖生友的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谭晓琪的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兰建恒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乐巍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夏东鹏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马洪伟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四、批准 牟国清辞去巫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