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9月28日,黔江区公安局披露,陈某德、许某、陈某伟、陈某国、吴某庆5人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据了解,这5人在禁渔期邀约前往黔江区石家镇诸佛江内用密眼网捕获各类野生鱼63尾,被公安机关抓了现行。 6月6日13时许,黔江区公安局石家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位于石家镇交溪村的诸佛江河道内有人在非法捕鱼。石家派出所所长汪小波迅速带队出警。14时许,民警在交溪村村委会旁诸佛江河道内将正在非法捕鱼的陈某德、许某、陈某伟、陈某国、吴某庆5人当场抓获,查获渔网2张、剪刀1把、野生鱼63条。 据审查,5名嫌疑人均系酉阳县人,在黔江区石家镇一建筑工地务工。当天,因工地未开工,5人便邀约到河里捕鱼解馋。 针对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我市警方启动了为期3年的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黔江区公安局结合辖区水域分布情况,制定巡逻方案,每日安排警力不定时对辖区水域开展巡逻排查,挤压犯罪空间,严打非法捕捞犯罪。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张贴海报,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进村居、进市场召开院坝会、恳谈会,同时在社区微信群转发法律法规等方式及时向群众宣传公安机关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行动。若市民发现可能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违法犯罪行为的线索,可拨打农业公益服务咨询举报热线12316,也可拨打110直接向公安机关举报。通讯员 伍朝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