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条例》(下称《条例》)自2018年1月1日施行以来,其实施情况如何?近日,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了该条例实施情况。 今年,市人大常委会专项检查了《条例》的实施情况。市政府、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和38个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进行了全面自查。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查阅资料、现场调研、召开视频会议及调研座谈等形式,重点听取了8个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部分市人大代表、10个建议承办单位,以及市委督查办、市政府督查办贯彻落实《条例》的情况汇报,收集意见建议35条,并对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市城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和市高法院等单位的办理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 “重答复、轻落实”现象仍存在 该负责人表示,从专项检查情况看,《条例》贯彻实施的总体情况较好,同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对代表建议工作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代表对建议工作的认识还不到位,存在提出建议就算完成任务、未能按要求评价答复函和承诺事项落实情况、将个案的解决作为评价满意的前置条件等情况。部分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工作认识的高度和深度都还不够,交办代表建议时推诿扯皮,办理时简单应付,对办理工作缺乏主动性、责任感,“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仍然存在。 对代表建议办理成果的转化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的办理还停留在“就办理而办理”“答复即可、满意即了”的阶段,缺乏通过办理促进建议成果转化的积极性、主动性,代表建议办理成果转化这“后半篇文章”还做得不深不实、效果不佳。 《条例》及配套制度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比如,《条例》出台时,监察体制改革尚未完成,上位法也未作出规定,《条例》对监察委员会办理代表建议还留有空白。各承办单位配套制度机制的建设也参差不齐,个别单位至今没有建立相应制度。还有少数区县人大常委会没有将《条例》与本地的实际有机结合,没有及时将工作中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成果。 建议适时修订《条例》完善办理机制 针对存在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提出建议,持续深化对代表建议工作的认识;要加强学习宣传,着力营造更加良好的实施氛围;要重视成果转化,切实推动代表建议从“纸上”落到“地上”。还要适时修订《条例》,健全完善建议办理机制。 此外,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建议,要坚持实用实效、灵活多样、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集中讲授、学习解读、以会代训、现场观摩、经验交流、互动研讨、案例剖析等方式,强化培训学习,提升学习实效;在重视成果转化方面,建议把有价值、高质量的代表建议转化成解决普遍性问题的机制、改进工作的措施、推动发展的成果,提升和优化治理的效能。 记者 唐孝忠 |